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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全民健康保險補充性財源課徵新方向 |
‧作者: 周林毅 |
‧發表時間: 1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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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自1995年開辦採用社會保險模式經營,主要穩定的財源為保險費收入,如有不足部分採用稅捐方式補充。現行全民健康保險補充性財源以2006年2月16日實施的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為主。2010年1月26日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將前一版本第64條相關規定,加入第76條提列安全準備財源之一。然而,全民健康保險面臨人口老化及社會經濟變動,導致現行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充安全準備金額逐漸不足。 國內全民健康保險覓尋新補充性財源主要問題在於增加全民健康保險補貼預算將造成其他公務預算排擠效果及現行菸品健康福利捐與公益彩券盈餘分配補充效果有限。2009年菸品健康福利捐挹注金額為新台幣174.3億元,公益彩券盈餘分配補充新台幣22.5億元,相較於2009年全民健康保險支出總額新台幣4,512億元,補充效益有限。 依據國外主要國家全民健康保險補充性財源經驗,政府選取補充性財源標的皆遵守「促進人體健康」原則,以菸品、酒品及飽和脂肪為主。2010年OECD監測人民健康指標顯示菸品銷售與肺癌死亡相關性超過12%,酒品銷售與罹患肝病死亡相關性約為17%情形,導致德法主要國家紛紛提高菸品與酒品相關稅收來抑制銷售成長。另外,2010年10月丹麥針對每100公克含有2.3公克飽和脂肪食品,開徵飽和脂肪稅,課徵標的種類廣泛,包括肉類、奶類等等,共500餘項產品,預計可為丹麥全民健康保險挹注大量資金。 有鑑於國內全民健康保險補充性財源主要問題與國外主要國家全民健康保險補充性財源經驗,建議全民健康保險補充性財源改課徵新方向如下: 其一,增加菸品稅收佔零售價格比率降低菸品消費策略,以德法主要國家菸品稅收佔零售價格比率75%水準為目標,逐年提高菸品稅收佔零售價格比率。 其二,開徵酒品健康福利捐降低飲酒導致肝病死亡機率。依據日本民眾最喜愛消費的啤酒為例,2009年政府對每100公升啤酒課徵275美元消費稅,顯著高於德國與法國,再加上日本人口眾多,因此酒品稅收可支應全國醫療總支出43%,補充效益較為佳。 其三,研擬開徵飽和脂肪稅補充全民健康保險可行性。依據2010年10月丹麥針對每100公克食品含2.3公克以上食品課徵飽和脂肪稅經驗。飽和脂肪課稅稅基廣泛,有利全民健康保險增加財務流動相關比率。 其四,增列妥適補充性財源調整機制。依據德國2003年至2005年分3階段調整菸草稅經驗,降低增稅對菸品相關產業衝擊。2003年德國擬分3階段針對每盒菸品增加課徵1歐元菸草稅,第一與第二階段分別調漲0.3歐元,於2004年底完成。第三階段於2005年第一季調漲0.4歐元。但在調整過程中,德國菸草業面臨銷售量減少,菸草零售業相關員工失業率驟增等問題,值得國內擬定調整補充性財源機制借鏡。 最後,增列菸品及相關標的銷售量成長與疾病死亡機率相關係數於稅捐調整因子中。OECD監測歐盟各國對於菸品消費對健康影響因子內容包括菸品消費量與肺癌相關係數、男女吸菸率差異及15歲以上吸菸人口佔總人口比率;而OECD監測亞洲各國對於菸品消費對健康影響因子則包括13歲至15歲男女吸菸人口數、15歲以上吸菸人口佔總人口比率、菸品消費量與肺癌與心血管疾病相關係數、男女吸菸率差異等。因此OECD所提供因子可酌量提供國內菸品健康捐調整因子作參考。 (全文完另有PDF檔) ![]() |